陕西开展第八批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遴选
本报讯 (记者 郭妍)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工作,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共同启动陕西省第八批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拟定培养250名左右第八批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
遴选对象为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市学科带头人、省教学能手或高级教师,均不含学校和单位的正职领导。培养对象推选程序主要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级审查、市级评审、省级评审等五个环节。
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是我省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要求,各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要建立好省、市、县、校各级骨干教师梯队,为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遴选推荐必须严格审查资格,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要特别重视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和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校本研修、发挥骨干引领作用方面取得的成果,全面考核,确保遴选出优秀人才。
遴选要统筹考虑不同学段、不同层次的学校和学科分布,确保乡村学校和薄弱学科教师在推荐人选中占一定比例。各级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要在教师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改革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市、县要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的考核、管理与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鼓励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坚决杜绝人才非正常流动和从偏远地区“挖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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