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4期·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法学思政教学的路径探索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_2022年第24期
廖晓语 吴小勇
[关键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学专业;思政教学;法律文化自信
[基金项目] 2021年度贵州中医药大学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经济法学”(贵中医课程思政合字〔2021〕11号);2021年度贵州中医药大学教改课题“高校专业教师课程思政能力评价体系及提升策略研究”(GZYJ202130)
[作者简介] 廖晓语(1982—),女,贵州贵阳人,博士,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法学研究;吴小勇(1982—),男,贵州贵阳人,博士,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院长,副教授(通信作者),主要从事心理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2)24-0013-04 [收稿日期] 2021-08-06
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发展和创造的力量源泉,将其纳入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结合专业特点从中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提炼价值共性,探索融入课程思政的关键路径,不仅有利于满足法学专业大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更高的精神期待,也是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高等教育改革的现实需求。
一、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涵
(一)优秀传统文化是指导实践的价值基石
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的过程中,无数次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经过继承和弘扬,最终将中华优秀文化作为了指导实践的价值基石[1]。如“一国两制”制度的建立是在结合中国国情实际的基础上,继承和超越传统文化中的“和合”思维所构想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提出是对传统文化中“小康”思想的创新性解读;依法治国理念的实施更是在对传统文化中“法治”思想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后的现代性诠释与运用,这些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华优秀文化的伟大继承与发展。文化是否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不在于其是否根源于传统社会,而是在新时代,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能否被吸收、提炼和重铸。中国传统文化不断在动态的、创新的历史过程中,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融合创新,其理性文化内核逐渐积淀为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导向,成为革命发展和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建设实践的价值基石和思想源泉,并仍然在不断地推动着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
(二)优秀传统文化是彰显文化自信的基础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对文化的自信关乎人民是否能够认同并坚守中国道路、理论和制度,关乎文化强国战略是否能够成功实施,其意义十分深远[2]。拥有五千年深厚历史与文化底蕴的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虽然在历史长河中历经磨难,但也积累了辉煌灿烂的文化。从“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再到“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思想,中华优秀文化阐述着人格养成的道德理念和生生不息的奋斗精神,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时代价值。中华传统文化虽然历史悠久,但它却不是故步自封的,而是蕴藏着开放、宽容、兼收并蓄、融会贯通的特点[3]。其包容性、开放性和融合性体现在几千年的历史变迁中,面对各种外来文化的冲击,中华优秀文化不仅没有衰落,反而汲取外来文化之所长,为中华文化增光添彩。中华优秀文化不仅能以兼容并包的态度接纳外来文化,为中国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活力,还能以自己的先进性来影响外来文化[4]。即使在西方文化霸权和文化渗透的语境中,中华优秀文化依然可以屹立不倒。这些历程充分展示了中华优秀文化的鲜明创造力和伟大生命力,在世界文化多样性前保持和坚定了文化自信,在当代也同样能够作为中国人民坚定文化自信的文化基础。
(三)优秀传统文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之源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繁荣昌盛,永远离不开文化的繁荣昌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而这一切的树立都需要有伟大的精神支撑[5]。中华优秀文化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其中,优秀民族品质能够带来人民的归属感,优良的民族精神能够塑造人民的认同感,崇高的民族气节能够激发人民的尊严感,良好的民族礼仪能够滋养人民的荣誉感,这些高尚的文化情感是中华民族在历史上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代代相传的伟大精神财富,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之源。因此,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依靠中华优秀文化的时代性继承和创新性发展,依靠文化所提供的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意识形态教学不足
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目标是巩固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强化全党全国人民奋斗同心一致的思想基础。因此,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应十分重视对意识形态的宣讲,让学生透彻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特色和优越性,从而培养他们对公正司法理念的崇尚。然而,基于法学教材天然具有的专业性和滞后性因素,教材内容无法及时与最新思想政治指导理论同步,也缺乏充足的精神成果素材。这对教师在课程思政教学中的意识形态宣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进一步挖掘为意识形態工作提供资源的思政元素,为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提供更多的素材。
(二)精神感染力不强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离不开教师的讲授和指导,但同时也要重视学生主体性作用的发挥。然而,在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时,大部分学生表示是“被动接受”,这反映出法学专业学生对课程思政元素的兴趣远远低于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热情。这是由于专业知识的讲授往往贯穿生动真实的案例,容易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然而目前课程思政元素的融入存在教学方法不得当、“满堂灌”的问题,缺乏启发式教育,缺少吸引力与感染力,学生难以真正领略和感受其中的魅力和价值。
(三)法律文化自信亟待增强
近些年,西方文化价值观的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学专业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影响。因此,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建设方面,亟须构筑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话语体系,让法学专业学生真正了解基于中国文化之上的法学思想精髓,准确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发展理念和发展目标,客观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曲折性、发展性和科学性,从而坚定学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法律文化自信,提高学生抵抗外来思想文化冲击的能力。
三、以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法学教育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直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担着为党和国家凝心聚力、建设和发展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角色。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文化则是意识形态建构的土壤和根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修齐治平、尊时守位、知常达变、开物成务、建功立业过程中培育和形成的基本思想理念,关系到民族与国家的未来,无论在哪一时期,都需要将发展与传承这些丰富的道德理念和规范放在重要位置。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强调正确意识形态的塑造,就需要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心聚力,培养学生的道德自觉和道德境界,增强学生的民族意识,汇聚民族复兴的伟力。
(二)提升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的质量与效果
针对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存在的精神感染力不强、丰富性与针对性不足等问题,传统教学思路难以有效满足学生通过课程思政达到發展自身素质的需求。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激励中华儿女救亡图存、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推动中国法治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思想指导作用。因此,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将极大丰富教学资源,提升课程思政的吸引力和针对性,缩短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使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质量与效果得到改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重要的精神养料,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中,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唤起学生对热爱祖国的崇高精神、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奉献自我的道德品质的认同感,让学生把社会的政治准则、思想观点、道德规范和法纪规范内化为自己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法纪素质,最终接受思想教育并喜欢上课程思政教学。
(三)增强学生的法律文化自信与德育修养
法学专业的学生是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具有塑造青年学生优良品质与健康人格,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培育合格接班人的重大责任,这同时需要学生具备坚定的法律文化自信与较高的德育修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经过数代人的实践、探索与改进形成的,经得住历史检验,凝聚着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的、时代性和超越性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为中华法律文化的深植和法律文化自信提供了力量支撑和精神动力,激励着一代又一代青年学生为祖国法治建设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因此,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要以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传达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观的方法,促进学生形成强大的法律文化自信与较高的德育修养。
四、以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的实施路径
(一)尊重文化传承发展规律,做好课程思政建设的顶层设计
文化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运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来传承发展文化也要遵循特定的规律。纵观百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强化为一种内聚性,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意识形态的生产机制与内容载体。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与发展离不开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科学态度与积极评价,离不开党在宣传思想工作等领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秀部分的继承、传播与创新。因此,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也离不开从顶层层面做好课程建设的规划和设计。高校应制定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的制度,结合教育目标与要求科学选取教学内容,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并对运用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法治核心价值观进行统筹规划,使得培养学生的爱国精神、崇高法治信念及高尚道德情操相结合。高校需加强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建设的组织动员,成立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小组,负责本单位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的具体组织落实。形成加强和推进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建设的工作合力,保障建设工作的有效实施。明确教师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法学专业教师主动认识到肩负的时代责任和使命。
(二)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使学习与自我价值提升相结合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植根于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法学专业大学生拥有最朴素的逻辑,天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相契合。因此,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在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始终要坚持和注重发挥传统美德在学生中的价值认同与行为示范的作用,始终注重从学生发展的逻辑角度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民主法治精神,注重传统文化对学生发展的价值意义,如创建与发展学生的道德规范、培育与践行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让学生坚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使文化学习与学生的专业提升相结合,从而使专业课课程思政教学成为法学专业学生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起点。
(三)做好教师教育培训,提高传统文化素养
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中,教师的能力素质、思想态度及方式方法等对教育教学效果有直接影响。要想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的有机融合,就需要教师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提升自身传统文化素养及教学能力,从而为课程思政教学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具体来说,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能广泛阅读、深入研究,通过不断阅读与研究丰富知识储备,提高应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能力,在课堂上能根据具体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科学选择、合理应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给予学生科学正确的指导与教育,促进学生思想品质与道德素质提升。
(四)建立多元化的教学载体和考核评价体系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考核体系的建设,应注重贴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时代需求,与法学专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大学生精神文化提升相接轨。因此,需要搭建更加丰富且以文化展示、文化传播与学生自我价值实现为标准的多元化考核体系,提倡“浸润式”教育。例如将由学生自己发起的“法律援助”项目核算为专业课程考核的一部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精神文化建设相结合,不仅整合了校内资源,丰富了高校“以专业服务社会”的体系,也让学生在实践中深化认知和领悟,使自身对于文化价值理论的认知真正浸润个人的专业知识和行为准则。随着新信息时代的到来,以物联网为基础的智慧校园课程建设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高校应不断探索新兴信息技术与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的深度融合模式,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形成有效互动与融合,用充满创意的方式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现代化的诠释和生动的表达,这将有利于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法学专业大学生精神需求层次的黏合度。
结语
以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实质转化为内涵丰富的教学资源,应该遵循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基本原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中符合党和国家论断、思想和战略的内容,放到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对法学知识的剖析和展望中进行认知,进而转化为适合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的知识点,从而获得课程思政建设效果、学生整体素养和教师业务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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