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论坛刊文:持续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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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玲
摘要:学分制教学管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培养个性化的创新人才,有利于形成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学习的科学机制和良好的成才环境。持续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需要加强对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再认识,加大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力度,加快推进学分的认定与转换工作,加速完善学分制收费管理改革。
关键词: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 ? 文献标志码:A ? ? 文章编号:1674-9324(2020)11-0012-03
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教学管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尊重学生选课、选教师、选修学习计划的自由。积极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创新完善相关教学管理制度,有利于培养个性化的创新人才,有利于形成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学习的科学机制和良好的成才环境。
一、对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再认识
改革开放前,我国高校普遍实行的是学年制,强调计划性、统一性,限制了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针对其弊端,武汉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于20世纪70年代末率先试行学分制改革,走上探索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的历程。八九十年代,伴随着社会经济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学分制改革涵盖的内容也越来越广,主辅修制、双学位制、第二学士学位制、创新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相继实行。
进入21世纪,学分制教学管理面临新问题和挑战,一方面国家要求深化教学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全面学分制教学管理,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另一方面高校收费延续学年制收费政策不变,造成学分制背景下教学管理与按学年收费不协调的矛盾,教师授课和学生选课与收费没有关联,教师上课上多上少一个样,授课质量好坏一个样,学生选课多少一个样,造成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与教师在教学上投入博弈的矛盾。这些矛盾直接导致学生学习投入不足,教师教学投入不足。就学生而言,感受不到课程选修与交费的关系,学习责任意识不强,盲目选课,或选而不上,造成课程资源的浪费,使本来有限的课程资源变得更为紧张;就教师而言,多上课、少上课和课程教学好坏也不能从学生选课中得到体现,课酬没有差异,教学积极性不高。为化解这一矛盾,上海大学等高校试行学分制收费改革。武汉大学作为学分制改革的先行者,从2010年秋季开始,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学分制收费改革,将学生学费分解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将学生交费与课程选修、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质量直接挂钩。希望通过深化学分制改革,调动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学分制资源配置和调节功能,建立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学习的良好机制,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成才环境,拓宽学生个性化发展通道。
2018年9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意见》再次明确提出要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要求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改革,探索将辅修专业制度纳入国家学籍学历管理体系,允许学生自主选择辅修专业。完善学分制,推动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
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发展历程和国家关于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政策意见充分表明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重要性,也进一步明确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目标。随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大学现代制度建设的需要,新的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观念的转变,高校必须提高对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快推进和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
二、加大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力度
学分制教学管理的核心要义在于给学生更多的自主选择和自由发展空间。人才培养方案(亦称教学计划)不仅是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更是学生学习的指导性文件。培养方案既确立了人才培养理念与培养目标,也规定了课程体系、课程設置和学分要求。高校按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学生按培养方案选修课程,取得学分,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才能完成学业。培养方案的设计和制订必须为学生提供选择的时间和空间。首先是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要为学生自主选择留足空间,大幅度压缩课内学时和学分,取消指定选修课,减少必修课总量,扩大选课比例;二是增加课程结构的弹性空间,实行课程模块化,分级分类教学,学生根据专业性质或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三是尽可能开放课程,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爱好在全校范围内任意选修或旁听有关课程;四是改变传统排课模式,将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由原来的安排在前二年改为四年不间断开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灵活自由选择学习此类课程的时间。
各高校普遍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和修订,也在培养方案改革和修订过程中注重学分制改革的需求,尽量满足学生的自主选择和自由发展的需求,如武汉大学从2006年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就对所有专业学生毕业应获得的学分进行了统一规定:文科类140学分,理工医类150学分,五年制专业180学分;培养方案将课程结构简化为通识课、专业基础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课;课程性质分必修课和选修课,规定文科类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医类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30%;除医学外,要求所有专业均提供配套的辅修和双学位培养方案,以供学生自由选修。
然而,从人才培养效果和学分制教学管理实践来看,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力度还不够,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总学分偏高,单位学分的课时量偏多。修业期限4年的学生学位,国外和境外高校学生毕业应修学分在120—130之间,每学分为13学时左右;我国高校学生毕业应修学分在140—180之间,每学分为16—18学时。二是课程设置重形式轻内容,课程整合凝练不够,跨学科、跨专业的基础平台课程偏少,选修性课程比重偏低,课内学时与课外学习体验不均衡,存在重专业轻基础、重必修轻选修、重课内轻课外的结构性失衡现象[1]。三是课程体系开放性不够。专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但完全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构建课程体系,或者按照学科专业知识体系的逻辑结构构建课程体系,无法满足学生基于兴趣爱好特长自由选择课程学习的需要和跨学科人才培养的需要。学生转专业、辅修双学位困难,相当一部分学生因为不喜欢或难以完成现有专业课程学习,又不能转专业或选择修学其他专业课程学习,不能顺利完成学业。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不够开放,学生选择空间有限。
三、加快推进学分的认定与转换工作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深入,教育现代化发展,建设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和高等教育强国,以及高等教育国际化办学的战略需要,学分认定和转换成为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9月教育部正式颁布《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首次对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并要求高校加快以学分制为重点的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明确学分要求、创新培养模式、完善认定机制,为学分认定和转换提供制度保障。
遗憾的是,《意见》颁布后各高校虽然制定了一些适用于本校的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但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在《意见》推行、试点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论证,制定具有教育行政法规效力的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条例(或办法),导致高校学分认定和转换政策千差万别,有关规定、程序、办法、概念等多有模糊混乱、学分泛化现象[2]。如很多高校的文件多是“本科生对外交流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或“普通本科交流生(交换生)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只认可与本校地位相当且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的学校课程学习学分;一些学校把学分当“工分”或管理学生的一种手段,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听一次报告或参加集体活动等都可以取得学分;再有就是学校内部认定程序上也没有规范的操作,多数是学院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批即可,对课程的性质、类别、教学内容、教学时数、成绩考核标准等实质性内涵的审定没有严格把关等。此外,一些行政管理部门要推进某些工作或加强某种教育,也会以文件的形式要求高校给予学分认定,如现在提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可以冲抵学分,如何界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可以冲抵多少学分?可以冲抵培养方案中哪些类型的课程学分?可以说学分认定和转换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对高校的教育教学影响非常大。
此外,教育部的《意见》强调要畅通学分认定和转换通道,完善配套措施,积极开展试点,精心组织实施,并确立到2020年建成体系更加完善的工作目标。2020年已经到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与《意见》相配套的本地区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的实施办法了吗?作为学分认定和转换的主体,高等学校在学分认定和转换制度建设中责任重大,高校制定了全面的规范的可操作的学分认定和转换实施办法或细则了吗?无论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是高校,显然都没有充分认识到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力度不够。
四、加速完善学分制收费管理改革
学分制收费管理改革是学分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推行全面学分制、完全学分制的必然选择,也是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当前部分高校实行的学分制收费改革是基于学年制收费的一种改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收费改革。依据2006年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费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高校在进行学分制收费改革时是简单地将学年制学费分解成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先确定学分学费标准,如武汉大学,每学分100元,乘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总量,如140或150学分,然后用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再除以学制年限,计算出专业学费。学生正常完成学业的学分制收费总额与按学年制学费收费相同,对于正常毕业且多修学分的学生而言,学分制收费对他们的影响是,超出毕业标准(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之外加修的课程需交納课程学分费。
由于学分制收费改革受制于学年制收费标准,无视教育成本的客观存在,更没有考虑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和人才培养改革的实践探索,学分制收费的弊端很快暴露出来,如学生选课过分考虑收费,盲目追求学习成本的最小化;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按重点专业(或热门专业)制定的收费标准与学校专业建设实际不匹配,引发学生和社会对政策的误解;高校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设置时被迫按学分计算收费总额,而不是基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确定学分设置;按学分收费还可能导致学分制收费标准的不一致和混乱,阻碍学生跨校自由选课、学分的互换和教育资源的共享等等。此外,对高校来说,实行学分制收费对教学资源的不断丰富、软硬件的配套要求以及其他相应管理制度的完善都带来了巨大挑战。武汉大学2014年进行学分制收费阶段性结算所引发的舆论风波就是学分制收费改革先天不足和国家层面推进学分制收费管理改革滞后的一个缩影。正是由于学分制收费管理改革滞后,学分制收费还停留在部分高校试点阶段。
学分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涉及高校人才培养理念、教育思想和大学现代制度建设、内部治理结构的改变和完善,也受到诸多外部条件的制约,如社会调节机制、政府治理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协调等[3]。持续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需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为高校深化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也需要高校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实际出发,立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通过不断创新和逐步完善与学分制改革相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推动学校内部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适合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教学管理新模式。
参考文献:
[1]袁靖宇.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若干问题[J].中国高教研究,2019,(2).
[2]娄延常.普通高等学校学分认定和转换制度建设的思考[J].武汉大学教育研究,2017,(1).
[3]王发明,刘福才.我国高校学分制改革的理性反思[J].山东高等教育,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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