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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8期·内蒙古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实现路径探析

2022-7-5 10:13:20点击: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_2022年第18期

胡玲

[关键词]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实现路径

[基金项目] 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内蒙古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实现路径研究”(20B44);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巴彦淖尔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路径研究”(2020JGH019)

[作者简介] 胡 玲(1984—),女,内蒙古巴彦淖尔人,硕士,河套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共物品、区域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 G5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2)18-0001-04 [收稿日期] 2021-08-30

教育作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应始终将教育置于优先发展的主要战略地位。为促进义务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近些年做出了很多努力。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顺利通过“两基”国检,城区农牧区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是其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两个重要里程碑。然而,教育事业依附于经济发展,也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在新的历史时期,内蒙古地区仍需多管齐下,努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内蒙古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概况

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重点加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方面的工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9.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97.9亿元,其中教育支出增长较快,较2018年增长6.3%。

根据内蒙古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19年内蒙古各盟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到100%,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92%。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4.60%,而2003年时这一指标为67.32%。具体来看,截至2019年底,全区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662所(含小学教学点699个);在校生136.3093万人,专任教师人数有10.2876万人。全区有初中701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228所;在校生66.3303万人,专任教师人数5.9558万人。与2018年相比,小学、初中学校数量呈上升的趋势,专任教师数量也有所增加[1]。总体来看,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状况较好。为持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巩固现有成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并且强化了监督。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教育管理体制等历史遗留因素也必然造成地区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内蒙古地區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内蒙古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路径

(一)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壁垒,强化政府宏观调控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不仅制约着内蒙古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还制约着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要想内蒙古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必须破除传统的城乡二元壁垒,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一元化发展,这是基本前提,也是关键一环。

1.加强各地政府统筹力度。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进行统筹、合理安排[2]。正如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观点,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政府的职责在于服务而非掌舵。政府可从政策层面出发,进一步加大盟市间、城市和农村牧区之间教育经费的统筹力度,合理规范教育经费的用途和方向,多措并举保障内蒙古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化发展工作的推进。

2.加大政府对农村牧区学校的政策倾斜,例如对办学条件差的学校实行对口帮扶,对到偏远地区农村牧区任教的教师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在职称评定和晋级时给予这些地区一定的优先照顾等。同时加大对落后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资金扶持力度,注重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投入效果。强化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项支出。充分保障财政经费投入,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的拨付标准,全面统筹教师编制和职称数额等问题;在各盟市及所辖区域持续推进深入“两免一补”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内蒙古地区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内蒙古地区城乡统筹改革。《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3]。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内蒙古地区很多农村牧区的青壮年流向城镇,农村牧区人口呈现净流出状态,而进入城市的随迁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时往往受到户籍限制。内蒙古应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保障随迁子女享受公平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剥离附着于户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与普惠性社会福利,为推进内蒙古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可持续发展扫清户籍制度障碍。

(二)积极引导,转变观念

义务教育是惠及全社会的公共物品,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关系着内蒙古地区社会公众的利益和未来发展,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

1.内蒙古地区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转变观念,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置于突出地位,并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价标准,结合地区实际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多维的义务教育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用全面、均衡、可持续的观点促使建立内蒙古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机制。

2.转变传统的教育教学观念。长期以来,很多地区的义务教育在片面重视分数和追求升学率思想的影响下,形成“应试教育”,虽然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也采取了考试不排名等措施,但是在部分地区这种思想仍根深蒂固,优质教师也竞相向升学率高的学校集中[4]。在新时期,内蒙古地区中小学教师应该树立立德树人的思想,正确认识素质教育的科学内涵、重要性及具体要求,改革传统教学方式,学习和引入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将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深刻内涵相融合,在提升学生知识储备和发展技能的同时,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加强本地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学技能建设,提高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与其他地区中小学间的沟通交流,促进内蒙古地区中小学阶段教师资源的均衡优化配置。

3.引导社会公众转变观念。内蒙古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宣传,通过举办“校园主题日”“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在遵循学生智力和思维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理性认识个体差异的客观存在,转变对中小学评价中仍普遍存在的注重分数和升学率的认知偏差。引导广大家长正确认识学校及教师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培养家长支持学校和教师进行正常教育管理的意识,形成家校联动机制,促进内蒙古地区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的良性发展。

(三)合理布局,优化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按照帕累托效率理论的观点,在义务教育领域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义务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义务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就能够实现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创造最大的效率和效益产出,从而达到义务教育领域的帕累托最优[5]。义务教育能够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注入持续性动力,需要充足的教育经费、优质的师资力量、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等投入,涉及各地区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多项资源的优化配置。近年来,内蒙古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对辖区内城市农村牧区中小学校的布局进行整合優化,撤并学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真正意义上的优质均衡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各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应该承担起统筹财政经费及义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责任,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合理且统一的城乡牧区办学标准,继续完善学校,特别是农村牧区学校的规划布局,统筹协调城乡义务教育资源,推动内蒙古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

1.在理顺内蒙古地区义务教育资源的供给关系的前提下,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义务教育发展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充分发挥社会、市场等多元化主体在内蒙古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中的作用,合理划分各职能部门的事权与财权,明晰权责关系,统筹协调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关系。对内蒙古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相对缺乏的农村和牧区,通过政策倾斜等方式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技术实现地区间、学区间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和均衡,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在公共物品供给中的职能及优越性。

2.通过调整义务教育资源,完善原有的资源配置制度与格局,推动本地区义务教育资源布局的优化。根据各盟市适龄受教育人口的动态变化及时做出相应调整,统筹中小学规划,撤并办学规模较小、办学条件差、办学质量偏低的中小学校。有效整合各盟市的义务教育教学资源,切实提高优质现代化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内蒙古地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向纵深发展。

3.加强落后地区教育教学信息现代化建设力度。加快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推进内蒙古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突破口,由教育主管部门对各盟市及城乡中小学校的基础设施进行统筹规划,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加大现代化教育设施的覆盖面,为农村牧区中小学安装同屏互动等远程教育设备,推动地区和城乡之间教育信息和优质教育资源即时共享,加快内蒙古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

4.多措并举,改善农村牧区优质师资力量短缺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于2015年底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明确从2017年起首先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等师范院校试点实施地方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6]。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免费定向师范生于2021年7月毕业,届时有部分优质师资力量补充到农村牧区的中小学,为这些地方义务教育的发展带来先进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通过“特岗计划”“三支一扶”等措施,也招募到了很多投身于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事业的大学生,为当地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注入了活力。下一步各级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大力推进免费师范生政策和“特岗计划”。同时教育主管部门也要想方设法改善农村、牧区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如改善农村牧区教师的基本生活条件,在教师评聘职称和晋级等方面适度向这些地区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牧区教师实行特殊津贴,努力打造一支“留得下、待得住、扎得深”的农村牧区教师队伍,为内蒙古地区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四)规范财政经费投入,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财政稳定

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投入,充足的教育经费投入是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基本前提[7]。义务教育作为一种地区性公共服务,具有典型的受益外溢效应,在当前财政分权的背景下,落后地区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方面的理性选择是优先缩减那些短期内见效慢且投资周期较长的公共支出,义务教育也包含在其中。在上述情况下,内蒙古地区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的预算和支出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为本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缓慢的地区提供充足的财政资金保障,进一步缩小城市和农村牧区在教学资源方面的差距。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权责,以理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府际关系。有效运用和进一步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修正落后地区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偏好,加大对财力相对较弱地方,特别是内蒙古农村牧区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促进盟市间、城市和农村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優化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制度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考核评价制度犹如一只无形的指挥棒,为各级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各盟市的中小学校及广大教师提供了行动指南。在新时期,要深入推进内蒙古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就迫切需要对当前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

1.完善课程体系。各盟市中小学要在遵循适龄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开设课程和设置课程标准,让学生有时间培养个人兴趣爱好和参加社会活动,促进学生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

2.建立科学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成果评价体系。当前在内蒙古地区一些盟市的中小学,评价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师的教学水平时几乎只看重分数和升学率,与目前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评价标准不相符,下一步需要改变这种评价标准。内蒙古各盟市应因地制宜,建立多元化、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学校按照基本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因材施教,引导社会公众按照理性的教育观念评价义务教育和中小学校的教学质量。

3.持续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引进先进的教学方式。在“互联网+”背景下,学生获取知识信息的手段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已不能满足需求,因此倡导中小学课堂采用启发式、任务驱动法、BOPPPS等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的参与式教学方法,充分践行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独立思考的习惯。引导学生培养个人爱好,鼓励创新,在课程教学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多角度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合作精神、社会责任感、社会实践能力,为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营造良好的氛围。